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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比例

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比例

发布时间:2025-01-30 15:02:00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首次购房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若购房者已有房产或者之前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提升至40%。这些规定基于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数据。

关于贷款额度,单笔贷款上限设定为60万元。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金额通常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50%,在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或担保债务的情况下,这一比例可以放宽至60%,但需确保扣除月供后的月收入至少为本地当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若购房总价高于公积金贷款金额加上首付款,则可以申请组合贷款来填补资金缺口。

贷款年限方面,最高贷款年限是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开始计算,再延长5年。具体来说,男性最长贷款年限为65岁减去当前年龄,而女性最长贷款年限为60岁减去当前年龄。不过,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操作中,组合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的首付比例还需符合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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